学校主动适应地区和行业发展需要,不断优化调整专业结构。自2011年起推行“大类招生”政策,通过专业分流建立优胜劣汰的专业结构调整机制,并结合实施情况不断完善招生大类(专业)设置。制定了《本科生专业调整暂行规定》,按照“学生自愿、学院自主、学校审核”的原则,对学生选拔、分流、转专业进行了明确要求。出台了《本科生招生计划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学校负责总招生计划调控,学院负责分专业计划分配”的机制,综合专业和学科基础、师资、生源与培养质量等专业办学条件,科学分配专业计划,以促进学科专业特色发展与协调发展相统一。对于招生和分流情况不好的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理论与应用力学等专业予以减招、停招,在专业间形成了良性竞争的局面,较好地促进了专业结构优化调整。
我校现有5个国家特色专业,1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5个省部级优势专业,2个专业通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2018年,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现场考察,法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汉语国际教育、会计学等4个专业获批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
我校专业带头人总人数为7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68人,所占比例为97.14%,获得博士学位的44人,所占比例为62.86%。2018年,我校有3位教师当选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