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评价机制改革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和《武汉工程大学教师岗位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武工大人发〔2019〕15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现开展面向高层次人才配偶专项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面向高层次人才配偶招聘计划
武汉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因政策要求和工作需要,现面向高层次人才配偶招聘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根据《武汉工程大学教师岗位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武工大人发〔2019〕15号)规定,引进时经与本人协商同意安排配偶工作的人才(顶尖人才(第一类人才)、领军人才(第二类人才)、拔尖人才(第三类人才)和杰出人才(第四类人才)的配偶;优秀人才(第五类人才)的配偶,其需取得硕士学位(历))。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核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用线下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面向高层次人才配偶专项招聘报名表》并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交至人事处,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1年11月30日下午5:00。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武汉工程大学教师岗位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武工大人发〔2019〕15号)规定审查人才及其配偶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身份证、结婚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考核
学校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从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由面试考核小组填写考核表并报人事处。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设在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环节,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体检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工程大学校园网(https://rsc.wit.edu.cn/)面向全校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执行),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如下: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武汉工程大学校园网(https://rsc.wit.edu.cn/)为本次面向高层次人才配偶专项招聘工作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
政策咨询电话:肖老师、王老师 027-87905332
监督举报电话:曾老师 027-87195662
武汉工程大学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面向高层次人才配偶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面向高层次人才配偶专项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