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新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行政各单位∶
校党委决定:
邓新洲同志任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处处长,免去其校友工作处处长职务;
孙先明同志任创新创业学院院长,免去其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教师发展中心主任、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兼)职务;
汪锋同志任发展规划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免去其研究生院副院长职务;
季家友同志任科学技术发展院平台基地与成果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科学技术发展院产学研合作处副处长职务;
闫志国同志任科学技术发展院产学研合作处副处长,免去其化工与制药学院副院长职务;
康志勇同志任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处副处长,免去其校友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蒋尹华同志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副主任、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兼)(主持工作),免去其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职务;
涂蓉同志任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兼);
邓欢同志任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兼);
于传浩同志任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兼);
陈朝娟同志任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兼);
免去袁正明同志发展规划处处长职务;
免去王海晖同志创新创业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黄巍同志教务处副处长(兼)职务;
免去黎红同志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副主任职务。
上述15名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2年6月1日起计算。
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