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学校简介
(二)主要职责
(三)机构设置
二、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2017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收入情况
(二)支出情况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7年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九、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学校简介
武汉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创建于1972年6月,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7月,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学校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同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价,并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2月,经教育部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学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校”。2012年学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小211工程)。2013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学校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
(二)主要职责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坚持立德树人,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社会职能。
1.学校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扩大留学生教育规模,以继续教育和其他教育为补充,不断优化教育结构,提高办学水平。
2.学校优先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培养基础扎实、知识宽广,工程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与国际视野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3.学校学科以化工及其相关学科为主导,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门类,并按照“突出优势学科、加强交叉学科、鼓励新兴学科、实现协调发展”的原则,建立“一主四群”学科运行体制,建立学科专业预警机制,动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
4.学校积极推进学期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教学需要,自主制定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学校制定学位管理办法,对完成学历教育修业年限、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6.学校按照“基础研究上水平,应用研究上规模,产业开发见效益”的科技产业发展方针,积极融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深化产学研合作,凝练研究方向,搭建研究平台,汇聚科研队伍,推动学术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7.学校坚持“立足湖北、辐射全国,服务化工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方向,充分发挥人才、科技优势,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8.学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育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文化传承创新。
9.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密切与政府、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方面的关系,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
(三)机构设置
学校现设有18个学院(部)、9个党群部门、19个行政部门、3个直属单位。具体如下:
1.学院:化工与制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学院、土木工程与建设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商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理学院、外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兴发矿业学院。
2.党群部门: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保密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保卫部(武装部)、校工会、校团委。
3.行政部门:校长办公室(网络信息中心、档案馆)、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监察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办公室)、后勤保障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维修处、招标采购处、资产经营与产业管理处、校友工作处。
4.直属单位:学报编辑部、图书馆、研究设计院。
二、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1)
三、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7年学校决算收入6456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8967.71万元;科研事业收入3963.40万元;其他收入1634.22万元。
2017年收入较2016年70179.20万元减少5613.86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较上年增长131.93万元,具体包括:非税收入26790.59万元,增长1096.22万元,主要原因为教育收费的增长及消化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国库款;财政拨款补助32177.12万元,减少964.3万元,主要为大化工工程教育与创新创业中心项目拨款的减少。
2.事业收入较上年减少671.05万元,主要原因为学校继续推行横向科研代理记账,横向科研收入大幅减少。
3.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5074.74万元,主要原因为武昌校区雄楚大街改造补偿款约3500万元和代管项目清理转收入约2000万元的减少。
(二)支出情况
1.整体支出情况
2017年学校决算支出6508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58.67万元,项目支出21929.85万元。
2017年支出较2016年63946.37万元增加1142.1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361.71万元,具体包括:人员经费增加4084.14万元,主要为学校稳步增加教职工收入,工资福利支出增长约3400万元,离退支出增加约35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约340万元,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购房补贴增加约510万元,学生奖助学金支出增加约53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722.43万元,主要原因为贯彻上级部门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工作精神,进一步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219.56万元。主要原因为大化工工程教育与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项目的减少。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59253.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59804.51万元减少551.2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0204.9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40503.99万元减少299.09万元,具体包括:人员经费35048.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35395.85万元减少347.04万元。公用经费5156.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5108.14万元增长47.95万元,主要原因为已完成竣工审计未支付的维修工程项目累积过多引起的维修(护)费的增长。
(2)项目支出19048.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9300.52万元减少252.17万元,主要原因为未执行完的新增资产采购项目。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学校“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34.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3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实现逐年递减。
学校根据上级部门从严从紧压减一般性支出工作的要求,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学校实际办学运行需要,减少“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减少“三公”经费执行。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40.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少17.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05万元,主要为学校十分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建设,展开了一系列合作办学、学生交换,师资互访,共同科研等多方面的合作,大力支持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而形成的增加。2017年学校办理因公出国(境)组团数达34个,共计41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3.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少61.8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01万元。主要原因为学校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及实际执行。2017年学校国内公务接待达120批次,共计1462人次。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8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因学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特指公用经费。2017年学校公用经费支出6436.12万元,较2016年8158.57减少1509.59万元,降低18.50%,主要原因为学校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压减2017年一般性支出工作的通知》(鄂财预发[2017]53号)文件精神,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效果。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80.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90.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0.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01.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77.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21%。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学校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八、关于2017年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学校于2018年上半年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与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1.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共涉及项目9个,资金12769.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9048.35万元(含上年结转项目)的67.04%,占2017年当年新增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4511.80万元的87.99%。从评价情况来看,除上年结转项目、不可预见费、2015年度省直部门决算工作经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经费、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外、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外,其他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全部纳入绩效评价。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教育事业项目管理,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文化传承和服务地方社会经济等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1)人才培养
落实卓越计划、拔尖计划、产业计划等工程化人才培养项目,顺利完成制药工程专业工程教育认证。继续推进“双专业一体化”、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专业+管理”、“专业教育+国际职业培训”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获批省级试点学院改革项目,材料化学专业获批省“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人才培养结构进一步优化,录取过重点线的考生比例创历史新高,达98.33%,在湖北理科录取分数线高出一本线30分,文科高出一本线19分。研究生规模达到3101人。学校新增为研究生推免资格单位,成功推免研究生45人。本科毕业生就业率93.23%,升学出国率26.50%;2017年毕业研究生就业率95.47%,升学出国率6.05%。
(2)科学研究
科研实力不断增强,获批国家级项目40项,其中国家自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获批省级科技奖励10项。在省属高校率先试行横向项目代理记账服务,集中受理代理记账服务申请9批,批准立项170项,共拨付1900余万元。教师申请知识产权409项,授权专利259 项,其中发明专利146 项。SCI、EI、ISTP、SSCI、CSSCI收录论文897篇,其中SCI论文460篇,SCI一区论文60篇。
(3)学科建设
稳步推进ESI建设规划,化学、材料学、工程学3个学科的接近度分别达到95.24%、94.78%和62.14%。2018年4月,学校被湖北省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顺利通过省教育厅对学校省优势特色学科群绩效评价。获批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优异成绩,化学工程与技术评估结果为B+,在湖北省属高校理工类学科唯一。
(4)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队伍进一步优化。全年引进博士学历教师45人,其中国外高校博士4人,有海外留学、访问经历的10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工大学子2人,年薪制人员21人。获批“教育厅有关人才计划”讲座教授4人、湖北省教育厅有关人才计划学子13人、湖北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1人、湖北产业教授1人。10名教师获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23名教师到国外高校开展访学。
(5)文化传承和服务地方社会经济
政产学研用合作进一步拓展。学校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随州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宜昌夷陵区、襄阳市襄城区、十堰丹江口市和江苏省沭阳县签订科技合作协议23个。学校发起并主办第一届国际磷资源开发学术研讨会,承办2017年全国化工高校党委书记校(院)长年会、第十五届全国高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校际交流会、湖北省第十届大学生化学(化工)学术创新成果报告会。国际化办学水平稳步提升。武汉工程大学—朴茨茅斯大学联合学院顺利完成答辩,目前已进入实质筹建阶段。在吉布提大学设立汉语言中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附件2)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均属于前者。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学校取得的事业收入为科研事业收入。
(三)其他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指学校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学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特指公用经费。
附件:1.部门决算公开表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工程大学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