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制度 | 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清单 | 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公开清单
 基本信息
 招生考试信息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人事师资信息
 教学质量信息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风建设信息
 学位、学科信息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其他
 校内重要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信息公开清单>>招生考试信息>>(五)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录取办法>>(1)招生简章及相关政策>>正文
武汉工程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2-07 16:58  

武汉工程大学创建于19726月,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7月,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学校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同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价,并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2月,经教育部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2006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估。2012年学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小211工程)。2013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40多年的建设,学校已由单一的工科院校发展成为一所办学条件较好、实力较强、水平较高、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现有本科教育、专科教育、国际教育及研究生教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2193人,其中研究生2642人,普通本科生18825人,普通专科生675人,留学生51人。国际学院学生1107人。

学校现设有15个学院、1个部、1个研究设计院,另有1个独立学院。有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医学和教育学9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59个本科专业,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9个湖北省品牌专业;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6门省级精品课程;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2个湖北省“教育厅有关人才计划”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5个省级特色学科,4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工商管理硕士(MBA)、艺术、翻译和工程硕士4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学位有11个授权领域。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851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1186人,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225人,副高级职称39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人数占教师总数的52.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学位的教师人数分别占教师总数的87.2%36.2%。在职教师中,国家“有关人才计划”入选者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高端人才引领计划入选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3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6人,湖北省“有关人才计划”人选9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58人,湖北省教学名师4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津贴的专家43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人,“教育厅有关人才计划”特聘岗位人员36人,“工大学者计划”特聘岗位人员22人。

学校现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共占地约130.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6.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4.1亿元。建有4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3个,标准游泳池2个,篮、排、羽、网球场68个;多媒体教室218间,教学实验室47间;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4亿元;图书馆馆藏图书288万册,是湖北省高校“优秀图书馆”和“湖北省研究级文献收藏单位”。

学校拥有一支精干高效的专兼职科研队伍,有一所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情报信息、分析测试多功能于一体的研究设计院。现有1个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部委级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44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技术中心(基地)。学校还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化工、医药、石化行业(化工工程) 咨询甲级资质,特种设备设计(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建筑工程丙级资质,检测计量认证资质,节能检测资质,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施工资质等。同时,学校还设有湖北省石油产品暨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站、湖北省石油化工信息中心,是湖北省科技厅化学化工查新检索定点单位。

2006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390余项,其中“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等国家级项目232项、省部、市级项目1220项。获国家、省部、市级科技成果奖114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省部市级科技奖励110项。获专利授权1180余项。教职工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ISTP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检索收录2870余篇。学校机器人足球队连续多年荣获10余项世界机器人足球大赛冠军。20122014年,学校科研入帐经费共计4.1亿元,科研经费增幅居省属高校前列。学校科技产业园和科技孵化器大楼均已投入使用,学校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武汉市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学校主办《武汉工程大学学报》、《化学与生物工程》等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十分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朴茨茅斯大学、谢菲尔德哈勒姆大学;美国佛罗里达理工学院、密苏里大学哥伦比亚分校、路易斯安纳大学、印第安那州立大学、韦恩州立大学、拉文大学、拉塞尔大学、加州大学河滨分校;法国梅兹国立工程师学院、瓦朗谢纳大学、图卢兹二大、洛林大学、兰斯大学;澳大利亚桑瑞亚学院、拉筹伯大学、科廷大学、昆士兰科技大学;加拿大渥太华大学、莫哈克学院等30余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展开了一系列合作办学、学生交换,师资互访,共同科研等多方面的合作,其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1个;每年100余名国外专家、学者应邀来校讲学、访问。学校先后派出各类人员200多人次分赴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或研究机构交流、访问、留学、进修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进行科研合作等。学校与丹麦Alfa Laval 公司联合培养研究生。学校还具备招收留学生的资格,并已招收来自巴基斯坦、法国、加纳、马达加斯加等国的研究生。学校与南京工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国内高校开展校际互换生工作。

近年来,学校承办了“电气与自动化控制国际学术会议”、中国科协年会“重化工与湖北石化产业结构调整”及“湖北磷化工可持续发展”专题论坛、“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武汉论坛之化工论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学部冶金与矿业领域在研项目交流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化学工程青年科学家学科发展前沿研讨会”、“全国稀土资源、材料和环境学术研讨会”、“第五届全国微波化学会议”、“全国制药工程专业研讨会”、“全国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建设研讨会”、“第六届中日化工学术研讨会”、“湖北省第二届有关人才计划论坛”等高层次学术会议。

学校成立了有130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参加的董事会、37个校友分会和教育发展基金会,建立了学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机制,形成了开放办学的格局。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科技强校、人才兴校、突出特色、协调发展"的办学思路,按照"加强基础、拓宽口径、重视实践、培养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进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确保了人才培养质量。建校40多年来,共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10万余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力量。仅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1亿元以上的80余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近70%的企业主要领导人是我校的毕业生。近年来,我校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国际级奖19项、国家级奖302项、省级奖432项。获得世界杯机器人大赛冠军、国际设计大赛“红点之星”设计概念奖至尊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第二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一等奖、全国瑞萨超级MCU模型车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第五届瑞派杯化工设计大赛金奖等高水平奖项。

学校多次获得各级各类的表彰,获得“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学校”、“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高校”、省“理论学习先进单位”、“全国红旗团委”、“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就业湖北”先进高校、湖北省人才工作“十强高校”、“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高校”、湖北省“博士服务团”工作先进高校、“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绿化红旗单位”、“园林式学校”、“安全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现将我校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在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博士研究生,201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各学科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研究生资助体系

我校博士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导师科研津贴。

1.国家奖学金,金额3万元/年。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评定办法《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2.国家助学金,金额1/年。凡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且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博士生,均享受全额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金额12万元/年。录取为非定向,且人事档案调入我校且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博士生至少每年可获得1万元的学业奖学金。

4.单项奖学金。对于在科学研究、学科(科技)竞赛、社会活动中取得成果和成绩的博士研究生给予的奖励。

5.导师科研津贴是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博士研究生相应的科研津贴,每月不少于1000元。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指通过每年春节前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在校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获学士学位后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

② 已修满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

③ 在全国性核心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有关的文章三篇以上(含三篇)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须为前三位完成人);

④ 硕士同等学力者不得跨专业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必须按要求提交学位及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初试、复试及入学报到时需提交学位及学历证书原件,其中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上述的各阶段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初审于现场确认与初试时进行,复审于复试时进行,终审于入学报到时进行。

五、报名

2016年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报截止时间为2015121日至2016115日。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博士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所有网报系统中学籍学历审核结果有问题的考生需通过网报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642-3日。

2.地点: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招毕办(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304)

3、提交报考材料:

①《武汉工程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

②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③身份证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持学籍证明)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

⑤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⑥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提交“报考条件”中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

武汉市内考生按期持报名材料到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招毕办进行现场确认(审查报名材料、交费、确认报考信息);

外地考生须在2016110日前将报名材料和报考费邮寄到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招毕办(注明“博士报名”)并在考前领取准考证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外地考生务必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身份证、硕士学位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费可通过邮政汇款,收款人: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招毕办。

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武汉市内考生和为按时提交报名材料和报名费的外地考生报名无效。

4.报名费用:报名考试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另收加试费300元。

六、考试

(一)准考证领取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一律不邮寄,请考生于考前一周凭有效身份证到招毕办(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304室)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函报的外地考生务必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硕士学位证、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初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考试时间: 201649-10日。

2.考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到我校研究生院招毕处报到,查看考场。

3.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外国语为湖北省联考英语。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100分。

4.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查验:考试时进行二代身份证刷证入场,与现场确认上传身份证照片比对并进行证书查验。所有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需查验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已获硕士学位者,必须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必须带学生证;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带 “报考条件”中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复试

1.复试时间: 201649日下午,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要求:复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复试以笔试、口试相兼的方式进行,采取差额复试,考生应向复试小组报告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方面的内容。

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的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健康复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相关说明

1.报考有关费用:考生报考的全部费用(报名费、体检费、往返旅途费用、食宿费等),由考生本人自理。

2.我校师资队伍情况请详见我校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wit.edu.cn/)上相应栏目。

3.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7940025

传真:027-81349501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 

邮政编码:430205

址:http://yjs.wit.edu.cn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欢迎来函来电垂询。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之士踊跃报考! 

 

关闭窗口
 
 

武汉工程大学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