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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国际学院外国留学生请假制度
2019-06-26 20:35  

为了加强留学生学习纪律,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严格教风学风,维护留学生在华安全,特制订我院留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种。

(1)事假

A.因家里发生重大事情而无法继续呆在学校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若请事假必须有充足理由。

B.派出所登记、签证与使馆事宜;

2)病假,因身体不适而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学生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者,须经班主任核实确认,否则不得补假。同时在返校时补交正规医院相关证明材料(不含:XX诊所、XX 药房等非正规医疗机构)。

3)公假,因参加学校或其它地方重大活动而无法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学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2、学生请事假、病假、公假时,必须去学院留学生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

3、原则上,除病假外,请假不得超过一周,每学期累计请假时长不得超过15天,特殊情况请说明理由。

4、如请假外出武汉市,必须提交给留学生办公室4205出行路线、乘车工具、随行人员、联系方式及事由。

 

二、请假程序

1、请假一周以内,由学院留学生办公室老师签字批准。 

2、请假一周以上,由学院院长或副院长签字批准。

 

三、续假 

学生请假期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返校时,应说明事由并向学院留学生办公室申请续假。不续假者、续假不成者以旷课论处。

 

四、销假 

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到学院留学生办公室处销假,否则被视为缺勤。 

五、其他

1、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编造理由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2、若学生违反请假制度,按旷课处理,旷课数按每天实际所上课数计算。

3、本制度由国际学院制定,最终解释权归国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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