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制度 | 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清单 | 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公开清单
 基本信息
 招生考试信息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人事师资信息
 教学质量信息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风建设信息
 学位、学科信息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其他
 校内重要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信息公开清单>>学位、学科信息>>(二)拟授学位资格审查和学力认定>>正文
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2019年1月)
2019-01-17 19:07  

武汉工程大学简介

学校创建于 1972 年,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 199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 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 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 年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学校地处光谷腹地,现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

一、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 18 个学院、1 个部、1 个研究设计院,另有 1 个独立学院。1 个国内“一流学科”,2 个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1 个省级优势学科,5 个省级特色学科,4 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9 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翻译、艺术、工商管理、法律、会计、工程等 6 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其中工程硕士授权类别包含10 个授权领域。

二、人才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 1854 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 1290人,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 246 人,副高级职称 451 人。在职教师中,国家“有关人才计划”入选者2 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 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 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 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1 人,省高端人才引领计划入选者 1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12 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5 人,湖北省“有关人才计划”人选 10 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 74 人,湖北省教学名师 3 人,全国优秀教师 1 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津贴的专家 28 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8 人,“教育厅有关人才计划”特聘岗位人员 48 人,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 6 人,“工大学者计划”特聘岗位人员 31 人。现有博士生导师 58 人,硕士研究生导师 779 人。

三、科研平台

学校拥有 1 个研究设计院,1 个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 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 个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 个部委级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1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 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 45 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技术中心(基地),1 个武汉化工新材料工业技术研究院。现有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1 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 9 个。

四、科研成果

2006 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7320 项,其中“973 计划”、“863 计划”等国家级项目 265 项,省部、市级项目 1390 项。获国家、省部、市级教学、科技成果奖 160 项。获专利授权 1490 余项,学术论文被 SCI 等检索收录 3460 余篇。2014-2016 年,学校科研入帐经费共计 3.9 亿元。学校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学校在 2017 中国大学顶尖成果排名中位列 189 名。

五、合作交流

学校先后与 40 余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成立了有 130 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参加的董事会、37 个校友分会以及武汉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了各类社会奖助学金 19 项。

六、培养质量

学校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仅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 1 亿元以上的 80 余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近 70%的企业主要领导人是我校的毕业生。五年来,我校学生获得国际级奖项 8 项,国家级奖 133 项、省部级奖 564 项。研究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 95%以上,高端就业率和升学率在40%以上。

武汉工程大学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

报考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6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网上预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二)信息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版照片(4张2寸)。

(三)报名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信息平台选择当年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申请我校硕士学位考生一般在湖北省内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我校同意。

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

(四)网上缴费

根据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19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自行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一)各培养单位根据情况采取随在校研究生学习或单独开课等授课方式组织教学。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二)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5~6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一)申请人通过相关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见当年我校学位办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核的工作通知。

(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武汉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武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

、其他说明

报考武汉工程大学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咨询,也可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联系方式

招生代码:10490

地址: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西北区1号楼

邮编:430205

网址:http://yjs.wit.edu.cn/

电话:027-81349501

联系人:张老师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

关闭窗口
 
 

武汉工程大学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