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2017〕12号
关于刘炳春等同志职务聘任、解聘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部门):
校党委决定:
聘刘炳春同志任监察处处长,解除对其监察审计处处长职务的聘任。
聘曹迅飞同志任监察处副处长,解除对其监察审计处副处长职务的聘任。
聘杨茂荣同志任审计处副处长,解除对其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职务的聘任。
以上3位同志的职务聘任、解聘时间从2017年6月7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武汉工程大学
2017年6月16日
武汉工程大学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印发
武汉工程大学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