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2017〕15号
关于王涛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部门):
王涛等37名同志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校党委研究决定,同意正式任职。具体如下:
王涛同志任学生处副处长;
董志兵同志任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
上述2名同志任副处级干部的时间从2014年3月19日起计算。
田勇同志任化工与制药学院副院长(兼),任副处级干部的时间从2014年5月21日起计算。
刘念同志任法商学院副院长(兼);
何东升同志任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
上述2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4年7月7日起计算。
曹迅飞同志任监察处副处长;
熊伦同志任理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上述2名同志任副处级干部的时间从2014年12月3日起计算。
康志勇同志任电气信息学院副院长(兼),任职时间从2014年12月3日起计算。
张俊同志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唐文红同志任研究设计院副院长;
上述2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4年12月3日起计算。
吴云韬同志任研究生处处长;
熊杰同志任招生与就业中心主任、教务处副处长(兼);
陆新同志任总务处副处长(兼);
冯兵同志任管理学院院长;
金明浩同志任法商学院院长;
夏志敏同志任工大集团副总经理(兼);
邹菁同志任学报副主编;
上述7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5年7月17日起计算。
于传浩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工程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兼);
蒋尹华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教学评价与发展中心主任(兼);
黎红同志任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兼);
左辉同志任研究生处副处长;
李佳同志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兼);
王传新同志任湖北省“等离子体化学与新材料”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兼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江学良同志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刘君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兼);
邱裕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
刘生鹏同志任化工与制药学院副院长;
叶仙娥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
赵昌汉同志任外语学院副院长;
曾颖同志任理学院副院长(兼);
王营茹同志任湖北省化工清洁生产中心副主任、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兼);
王剑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兼);
金放同志任国际学院副院长;
杜春丽同志任管理学院副院长;
严也舟同志任湖北人才发展研究中心、湖北企业与环境协调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兼)、科技处副处长(兼);
李自成同志任电气信息学院副院长、科技处副处长(兼);
陈义长同志任研究设计院副院长;
上述20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5年8月5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武汉工程大学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