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2017〕21号
关于何毅斌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部门):
何毅斌等12名同志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校党委研究决定,同意其正式任职。具体如下:
何毅斌同志任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8月5日起计算。
胡小弟同志任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
刘军同志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陈相柏同志任理学院副院长;
杨建兵同志任外语学院副院长;
上述4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5年10月8日起计算。
马祥玉同志任保卫处副处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12月10日起计算。
刘江兵同志任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
李芳同志任学生处副处长(兼);
但继恩同志任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兼);
张永红同志任计划财务处处长;
孙先明同志任图书馆馆长;
上述5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5年12月23日起计算。
刘治田同志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任职时间从2016年7月6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武汉工程大学
2017年10月10日